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重大课题研究机构和一般课题立项遴选公告

来源于:火狐直播平台官网 日期:2024-08-08 13:36:27 浏览:15次

  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2024年重大课题研究机构和一般课题立项遴选公告

  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研究中心)是湖南省财政厅与湖南大学、湘潭大学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合作共建的全省财政科研基地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,助力“十五五”财政规划科学编制,更好服务财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,根据研究中心工作安排,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重大课题研究机构和一般立项课题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  1、落实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财政策略研究(2024年重大课题)

  研究任务:结合落实中部地区崛起战略,总结实施长株潭一体化发展的策略以来,我省财政助推该项工作的主要做法、阶段成效,推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效果,长株潭共建产业园GDP、税收分享及认定机制,在产业高质量发展、产业体系互补、科学技术创新赋能等方面的问题及其原因,推动长株潭都市圈一体化的财政政策建议。

  2、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财政政策研究(2024年重大课题)

  研究任务:系统梳理我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财政支持政策,全面查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,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,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对策建议。

  研究任务:全方面了解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、银发经济经营主体等方面基本情况,聚焦强化银发经济要素保障,形成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互相促进的格局,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、促进银发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要素保障。

  研究任务: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》(国发〔2021〕5号)要求,总结提炼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,找出我省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不足、差距及存在问题,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项目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路径,为出台我省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举措提供决策参考。

  研究任务:重点围绕加快开发农民、农地和农业信用价值,探索推进县域范围内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,财政投入保障,金融支农服务等内容,全方面分析农村“人、地、钱”等情况,深入查摆我省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存在的主要困难,研究提出深化财政投入与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。

  6、基于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体系研究(“十五五”前期重大课题)

  研究任务:全面掌握我省流域生态补偿的具体实践,深入分析我省流域生态补偿在补偿思路、补偿关系、补偿范围、补偿标准、补偿方式、配套保障等方面面临的挑战,研究提出共建共享的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体系。

  研究任务:分析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呈现新业态、新模式,以及新业态、新模式税收征管面临的困难和挑战,借鉴国际国内经验做法,研究提出我省加强和规范新业态、新模式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。

  研究任务:系统分析测度我省中等收入群体规模、区域结构和群体特征,研究减税政策对中等收入群体收入、消费、投资、储蓄等经济行为的税收效应影响,量化论证减税政策力度差异、区域差异、分位差异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调节效应,研究提出我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减税政策建议。

  申报课题应立足湖南财政工作实际,针对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中部地区高水平发展的卡点堵点,打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、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痛点难点,聚焦优化发展环境、增进民生福祉的焦点热点,拟向社会公开征集10个课题。

  全省财政系统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大规模的公司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、各类智库,以及其他经审查合乎条件的机构或组织。

  1、课题申报单位一定要具备较强研究能力,精心组织课题组,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。鼓励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联合申报。

  2、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(或相当级别)专业方面技术职称,拥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或者研究成果。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组织者和实施者,必须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工作,不得只挂名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课题负责人必须参加研究中心组织的中期督导、成果汇报及评审会,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。

  3、本次公开遴选的课题研究机构和一般立项课题必须以课题组形式,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,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。

  1、申报期限。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(以邮戳时间或送达时间为准)。

  2、提交材料。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书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。申报书须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,一式五份,通过邮政EMS寄至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(长沙市岳麓区石佳冲路109号湖南大学财院校区经济与贸易学院行政楼424,袁雅祎,邮编:410006),材料袋上请注明“申报课题”字样。同时,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():申报重大课题的,以“申报课题序号—课题负责人姓名—申报公司名称”命名申报书;申报一般立项课题的,以“申报课题名称—课题负责人姓名—申报公司名称”命名申报书。

  3、组织评审。研究中心评审委员会将从申报单位的团队研究实力、前期基础工作,以及申报课题研究方案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,做综合评估,择优遴选课题承担机构。确定结果后,将同步在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大学、湘潭大学、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门户网站发布公告。

  1、开题启动。签订委托协议后,课题承担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开开题会,尽快启动课题研究。

  2、中期督导。课题承担单位应于2024年11月上旬形成课题中期成果。研究中心评审委员会将适时组织召开课题中期成果评审会。

  3、评审结题。课题承担单位应根据中期督导情况,进一步深化研究和修改完善研究成果,于2024年12月20日前形成最终成果。研究中心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,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。

  1、重大课题。资助经费为10-15万元,签订委托协议后拨付40%启动经费,评审结题后再拨付剩余经费。

  2、一般课题。申报者收到遴选结果通知后自行开展研究,完成研究后向研究中心申请成果认定,对中心评审委员会认定的成果予以资助。研究成果评审为一等奖的,资助5万元;评审为二等奖的,资助4万元;评审为三等奖的,资助3万元。

  联系人及电话: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李洪孝,;湖南财政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,袁雅祎,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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